第四节 坚持在进展中保障与改善民生一、提高保障与改善民生水平民生就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与谐之本
带领人民群众制造幸福生活,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得向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得进展思想,以保障与改善民生为重点,进展各项社会事业
保障与改善民生就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得新起点
抓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怀最直接最现实得利益问题,抓住最需要关怀得人群,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锲而不舍向前走
第一,优先进展教育事业
建设教育强国就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得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
全面贯彻党得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进展,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得教育
完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加快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进展
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更多接受高等教育
支持与法律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育高素养老师队伍
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养
第二,提高就业质量与人民收入水平
就业就是最大得民生
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与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与更充分就业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解决好结构性就业矛盾,鼓舞创业带动就业
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
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加得协商协调机制,构建与谐劳动关系
鼓舞勤劳守法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拓宽居民劳动收入与财产性收入渠道
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快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第三,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社会保障体系发挥兜底作用,保障全社会成员基本生存与生活需要,要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