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许可管理规定1 适用范围1
1 本文件规定了作业许可管理内容及要求
2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销售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3 本文件适应于油(气)库、加油(气)站和办公场所等任何有可能发 生坠落危险的高处作业
2 参考文件GB6095 一 21《安全带》GB5725 一 1997 《安全网》JGJ80一 19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定》中国石油销售公司《高处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3 术语及定义3
1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以上(含 2 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 业统称为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别高处作业两类
在作业基准 面 2 米(含 2米)以上、30 米以下的高处作业为一般高处作业,一般高处作 业分为三级:a)—级高处作业:指高度在 2-5 米(含 2 米)高处的作业
b)二级高处作业:指高度在 5-15 米(含 5 米)高处的作业
c)三级高处作业:指高度在 15-30 米(含 15 米)高处的作业
在作业基准面 30 米(含 30 米)以上高处的作业为特别高处作业
2 坠落高度基准面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3 高处作业人高处作业的具体操作者
4 高处作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高处作业的人
5 高处作业批准人负责审批高处作业许可证的责任人或其授权人
6 高处作业监护人对高处作业的人员及现场安全状况实施检查监督的人
7 个人坠落保护系统用于阻止从工作高度往下坠落的一种系统
个人坠落保护系统包括有锚固 点、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还包括带有自锁钩的系索、减速装、生命 线或它们的适当组合
8 锚固点用于在上面固定生命线、引入线或系索的固定点
9 系索用于将人员和锚固点或生命线连接在一起的短绳或系带
10 锚固点连接器把坠落保护设施固定到锚固点上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