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苑酒店 2025 年考核办法第三稿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酒店管理工作,提高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使酒店早日达到预期效益,结合 2025 年营业状况和 2025年的预算及经营环境,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2025 年考核为全面考核,营业部门既考核营业收入,同时对部门费用也进行考核,考核指标与工资直接挂钩,以确保各项指标的严格控制
二、本考核办法,营业部门收入考核占比例较大,费用考核较小,主要考虑酒店开业时间短,各项费用不稳定的因素
三、总经理以全店任务考核进行考核,以个人工资的 20%作为考核基数,其中 15%考核营业收入,5%考核全店费用(非正常费用)除外,按完成比例发放该部分工资
四、营业部门总监按工资总额的 20%作为考核基数,其中 15%作为部门营业收入考核,5%作为部门费用考核,按完成任务比例发放全额工资
五、营业部门经理级根据工资总额的 10%作为考核收入基数
主管级根据工资总额的 5%作为考核收入基数,按完成任务比例发放全额工资
六、领班级及员工以工资总额的 5%作为考核日常工作表现基数
以(员工绩效考核方案)为标准
六、部门收入、费用考核以预算为基数按预算控制比例发放
七、厨房考核:行政总厨工资的 20%作为考核基数,其中 10%考核成本,餐饮食品成本率指标为 45%-40%,高于 45%或低于40%时,扣减工资,10%考核厨房人员的总工资
八、营业部门超额完成任务指标 5%以内,一次性奖励部门客房部为 1000 元,餐饮部为 2000 元,超额 5%以上,根据超额部分的 2%奖励部门
(各银台收银员奖金随营业部门考核,享受营业部门奖金,以激励服务积极性)
九、销售部考核办法:销售总监按工资总额的 20%作为考核基数,其中 10%作为全店营业收入考核,5%作为部门费用考核,5%作为清欠账款考核,按完成任务比例发放全额工资
1、营销部人员以全店营业额的 50%作为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