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矩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全都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一、 标的物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北京市 号房屋,建造面积为 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二、 房屋价款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 佰 拾 万__仟 佰 拾 元。三、 付款方式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 种方式支付房款: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办理该房屋买卖立契过户之日起 7 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购房款。2.分期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7 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 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 7 日内支付。3.贷款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7 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 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乙方向 申请贷款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内向 提交贷款申请。四、 定金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甲方购房定金贰万元,作为购房担保。乙方不购买房屋的,定金不退;反之,甲方不出售该房屋的,双倍返还定金。乙方支付首付款时,定金折抵首付款。五、 房屋交付甲方应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 7 日内将合同商定房屋交付乙方,房屋内设备、设施及装点见合同附件。六、 乙方同意其购置房屋由原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遵守其管理公约的规定。七、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担当有关税费。房屋评估费由双方共同担当。2.甲方已交纳的公共修理基金和供暖费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一并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甲方担当。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乙方担当。3.乙方应按合同商定期日支付购房款。乙方未按商定支付购房款的,自本合同商定的应付款期满其次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付款达 60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应付款 3%的违约金。甲方情愿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商定的应付款期满其次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4.甲方应按合同商定期日将合同商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商定期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