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期末考试【有用法律基础】重点名词解释及简答整理汇总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规范体系、2、法的历史类型:法的历史类型是指根据法律制度赖以建立的生产关系类型及其反映额阶级以及的性质,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的基本分类、3、法系:”法系”是依据法律的结构、形式和法律实践的历史传统等外部特点,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的分类、4、法律制定:法律制定,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法律制定泛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修改、补充、废止法律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狭义的法律制定,又称立法,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称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补充、废止法律的活动、5、法律法律规范:法律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6、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根据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领域和调整方法作为主要标准,对现行法律法律规范进行的分类、7、法的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法使社会主义法律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是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特别形式、8、法的适用: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授权单位根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国家权力,将法律法律规范运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用来解决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9、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特别的权利和义务关系、10、 法律制裁: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实行的惩处措施、11、 法治:是指和民主相联系的治国的原则和方略,或说是一切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公民,社会组织和团体必须普遍守法的原则,即依法办事的原则、12、 宪法:作为法律形式的”宪法”,通常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根本大法地位的法律法律规范的总称、13、 宪政:也称立宪主义,依照宪法规定产生的政治制度是宪法法律规范和实施宪法的政治实践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