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3-事故管理制度

3-事故管理制度_第1页
1/5
3-事故管理制度_第2页
2/5
3-事故管理制度_第3页
3/5
事故管理制度编号: XTLH-AQ-02-2025 版本:A 修改状态:11、目的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报告、处理公司各类事故,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范围内各类事故的监督管理、报送、档案管理、调查和处理工作。3、引用标准《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工伤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21 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 493 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4、职责4.1 安全科是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和修订。4.2 安全科负责各类事故的管理,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工作。各单位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分工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4.3 安全(火灾、爆炸、伤亡、中毒)事故由安全科负责。4.4 设备事故由技术设备科负责。4.5 生产工艺操作事故、环保事故由生产科负责。4.6 厂内交通事故由行政科负责。4.7 产品质量事故由质管科负责。4.8 两种以上的综合事故,由安全科组织其他科室调查处理。5、事故分类5.1 安全事故5.1.1 火灾事故:发生着火,造成损失为火灾事故。 5.1.2 爆炸事故: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或财产损失为爆炸事故。5.1.3 伤亡、中毒事故:职工在生产活动所涉及到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经医务部门诊断需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或致伤死亡者为伤亡事故。根据严重程度分为轻伤事故和重伤事故。轻伤事故:使人肢体或者容貌中度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损害的损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 105 日的失能损害。重伤事故:使人肢体残废或者容貌毁损;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损伤。损失工作日 105 日及以上的损害。5.2 设备事故化工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器及仪表装置、输送设备,厂区叉车、铲车、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事故、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以及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的事故为设备事故。5.3 生产工艺操作事故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操作失误等造成原料、中间产品或产品损失、毒气外溢或产量减产、停产的事故为生产工艺操作事故。5.4 环保事故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化工原料、放射性等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大量流失,严重污...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3-事故管理制度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