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置地职员纪律守则1
为维护公司利益,保障职员健康的职业生涯开展,标准职员行为,特制定本守则
本守则表达华润置地企业文化的根本要求,职员应当牢记并遵守,以秉承根本的职业 道德与操守
职员违反本守则会导致纪律处分,甚至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因为违反本守则给公 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
行为涉嫌刑事犯罪者,公司将报告司 法机关予以处理
职员应遵守法纪,并老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维护公司利益是职员的义务
职员不得从事、参加、协助、纵容对公司有现实或潜 在危害的行为
如发现公司利益受到侵害,职员应及时向公司汇报,不得拖延或隐瞒
公司严格禁止职员个人出于私利,强行或利用其它挟制手段向承包商、协作单位指 派、介绍分包或其他上下游配合单位,否则,一经发现,无论是否给公司造成损失或 给个人带来任何利益,公司将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招标采购工作纪律要求:(1)招标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参加招标采购工作的任何人员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行为不得违反上述原则;(2)严格禁止参加招标采购工作的任何人员在正式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向参加投标的任 何单位透露与招标有关的任何非公开的信息和秘密
公司职员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受由于与公司发生经济往来而由协作单位给予的回扣、 佣金
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职员不得从事以下活动:(1)以公司名义进行考察、谈判、签约、招投标、竞拍等;(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3)以公司名义对外〔例如媒体等〕发表意见、消息;(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职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公布的各项制度
职员假如认为公司制度明显不适用,应及 时向上司或制定和解释该制度的部门反映
公司鼓舞职员就工作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