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为了使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法律规范化、科学化、公开化,法律规范学生会财务的正常收支,做到各类收支透明,确保使资金得到充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生会财务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苏州市职业大学相关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应支持财务人员按相关规定正确行使职责
第二章 经费来源及管理第三条 学生会经费由学校学生活动专项拨款和会费组成
1、学校学生活动专项拨款由财务负责人根据活动所用费用向学校申请所得;2、会费由学生所缴纳的会费,会费有专人管理;3、外联部(包括其他部门)拉来的赞助(资金、物资)只需移交 80%至学生会办公室,由学生会统一管理,剩余由本部门自行支配
(全部交由学生会统一管理,各部门有各部门的职责,有资金的需要必须申请)第四条 秘书处财务管理人员需要对每笔赞助做好登记,包括部门名称、赞助商、金额、日期等
(及其资金使用方面)第五条 学生会必须严格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依法拉取赞助,如实汇报赞助情况,由学生会统一管理,核算
第三章 财务支出管理第六条 学生会财务日常开支包括用于学生会办公用品、宣传用具、日常会议、内部干部沟通活动以及其他常规工作需要的费用等
第七条 申请预支要求:1、小额经费由活动部门临时支付;2、当所需经费过大时,由申请人详细列出各项支出的用途,写好暂支单
由主席团审核,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把暂支单交予秘书处;3、秘书处凭此单可以从会费中预支,暂支单暂由秘书处财务管理人员保管,待经费一经下拨,财务管理人员立即把会费补齐并归还相应部门的暂支单
第八条 实际花费应少于活动经费预算
第四章 报销条例第九条 因活动需要的所产生的费用给与报销
在活动中因私人原因所用费用一律不与报销,若有造假一经查实将追究此人责任
第十条 经费报销程序:1、学生会各部门举办活动,应提前做好活动预算并从秘书处领取《机电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