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配合方案建设过程中,应配合监管主体,重点对建设资金、质量、建 设项目跟踪审计、工程进度几部分进行合理的监督管理。1. 建设资金监管配合监管要求,按期融入足够建设资金,保证资金的及时 到位,防止造成分包商垫资建设,拖欠民工工资等后果,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对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控制,应配合监管重点对招标阶段和建设阶段进行资金监管。1.1 招标阶段的资金配合监管资格预审及评标阶段配合监管,重点对投标人提出的融资方案的可行性包括资金的来源与落实方案,资金到位的有效措施,资金监管方案及风险防范措施、融资成本等,以及相关的融资证明包括银行授信证明,经银行贷款审查委员会批准的银行贷款意向书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中标人达到项目所需的融资能力以保证建设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在评审时,可配合监管聘请金融行业的专家参加共同评审。1.1.2 签订合同阶段在签订 BT 合同时,应配合监管对注资额度及期限,资金 投放及使用情况,项目公司设立要求、合同价的确定、建设资金的监管等做出合理的约定。如 BT 项目必须实行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模式,并对无法按期注资、拖欠工程进度款等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责任。1.2 建设阶段的资金监管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成立项目公司并完成注册,注册资本金应达到合同约定的额度。若为分期注资,则每期注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到位。1.2.2 根据合同要求编制项目网络计划及相应的资金使用计划,报发起人审 批,并严格根据发起人批准的一级网络计划实施工程建设,确保建设资金按使 用计划及时到位。另外,用政府出具的股权回购函向贷款银行以质押方式进行融资,达成融资协议后,项目公司及贷款银行必须持融资合同正本向政府监管部门登记备案后方为有效,以监督项目公司就已设立质押的内容重复融资。1.2.3 根据工程进度和发起人安排及时足额向其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以便发起人监督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发起人收到划入的建设资金并扣除按合同应由发起人使用的资金后,按工 程实际进度将相应款划拨给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再根据与相关单位的合同约定支付。按月向发起人和政府监管部门提供银行账单、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说明等 相关资料,使其准确掌握资金动向及拖欠其他单位的工程款等。1.2.4 严格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实行变更审批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更建设方案。因地质、功能、环境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的变更,须由项目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