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和儿童集中管理实施方案为法律规范我镇孕产妇保健管理,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降低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和残疾儿童发生率,保障母婴安全,决定实施孕产妇保健集中管理工作
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在全镇开展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由我镇孕产期保健管理办公室(简称“孕管办)、儿管办”)对辖区内所有孕产妇、儿童建档、孕产期保健、妊娠风险评估、高危妊娠管理、危重症转诊等进行集中管理,对孕产期保健工作全面掌握、督促指导和统筹管理
二、工作目标(一)法律规范开展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切实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二)法律规范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风险评估,重点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
(三)法律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所有孕产妇享有5 次产前检查和 2 次产后访视的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健全危重孕产妇双向转诊与管理机制,提高危重症孕产妇救治效率
(五)健全妇幼健康服务队伍,筑牢妇幼健康服务网底
(六)逐步推广应用孕产期保健信息系统,完善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
(七)强化孕产期保健工作的分级管理,建立法律规范有序的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机制
(八)辖区内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降低至 18/10 万和7
5%o 以下,母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九)对辖区内所有 0—6 周岁儿童进行身体检查,开展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且覆盖率 95%以上
三、管理机构(一)孕管办、儿管办设在镇卫生院,由镇卫生院院长 XX 同志为“两办”主任,XX 为副主任,XX 为儿管办负责人、XX 为孕管办负责人以及各村妇女主任、乡村医生为孕管办、儿管办成员
对辖区内的孕妇实行孕期随访、信息上机,追踪管理到产后 42 天;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专人专案管理;对本辖区的孕产妇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辖区内 0— — 6 周岁儿童进行管理
对村孕儿管员进行管理、协助孕儿管中心进行考核;向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