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为了保护 XX 项目部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范围和原则1、发放范围:1
1 从事高温作业、临近营业线施工等操作者
2 从事有烧伤、烫伤、机械损害危险操作者
3 从事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等有害气体粉尘等有害作业的操作者
4 从事腐蚀、潮湿或苦脏岗位操作者
5 从事高空作业的操作者
6 从事有可能受到电击、电伤等危险的电气操作者
7 从事有强噪声作业的操作者
8 从事有磨损和油灰等污染作业的操作者
9 从事露天作业而必须在雨中坚持生产的作业者
10 其他需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作业者
2、发放原则:2
1 根据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 严格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不得任意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标准
3 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送、转卖
二、发放使用标准1、发放、使用管理标准,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单位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
2、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结合同类单位发放使用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放使用标准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1、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
3、管理人员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
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仔细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6、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期满时以旧换新
7、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
四、劳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