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世界》杂志刊登广告合同书 广告刊出单位:《电世界》杂志社(简称甲方) 广告客户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1.乙方须持营业执照,凡标明质量标准、获奖、优质产品称号、专利权、注册商标的产品应提交有关证明,实施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应提交生产许可证。 2.乙方所刊登的广告内容要符合《广告法》,要实事求是,不得欺骗用户、弄虚作假。如因广告内容不当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可对广告刊登版面和日期等提出要求(注:《电世界》每月 5 日出版,印刷周期为 1 个月),由甲方参考乙方意见,根据来稿先后、版面情况及预付款等统一安排。 4.乙方在《电世界》上刊登广告的要求如下: 刊出时间版 面版面费制版费设计费等合计 年 期¥ 年 期¥ 年 期¥ 年 期¥ 年 期¥ 总计(大写)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人民币)¥ 5.广告刊出后,如发生影响效果的差错系原稿的错误,由乙方负责;系甲方差错,甲方负责用文字更正一次,但不予重登广告,原已刊出的广告,费用照收。 6.广告设计、摄影、发排制版后,如乙方要求变更合同,则须付相应的设计费、摄影费、制版费以及赔偿有关损失。 7.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应及时付广告费。甲方将优先安排已有合同单、刊登资料和已付清广告费的客户。 8.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单位:《电世界》杂志社 乙方单位: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021)64333927 电话: 传真:(021)64333927 传真: 开户行建行四支行 帐号:055041-00263048109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