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法律规范》新旧对比表目录(2025 版,14 章 90 条)目录(2025 版,13 章 131 条)第一章 总则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报警的受理与处理第二章 报警的受理与处理第三章 简易程序第三章 自行协商第四章 现场处置第四章 简易程序第五章 现场勘查第五章 现场安全防护第六章 调查第六章 调查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现场处置第三节 现场勘查第四节 询问和讯问第五节 调取证据第六节 辨认和模拟实验第七章 检验、鉴定第七节检验、鉴定第八章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第七章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第九章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第八章 认定与复核第一节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第十章 复核第二节 复核第十一章 处罚执行第九章 处罚执行第十二章 损害赔偿调解第十章 损害赔偿调解第十三章 结案和档案管理第十一章 结案第十二章 执法监督第十四 其他规定第十三章 附则正文(2025 版)正文(2025 版)第一章 总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依法公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制定本法律规范。第一条 法律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依法公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法律规范。第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遵循事故处理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原则,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事故预防对策讨论。第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遵循事故处理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规定及时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事故预防对策讨论。第三条 交通警察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根据规定使用法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