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终端公司集采产品防窜货乱价协议合同编号:甲方: 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乙方作为甲方全机型产品的协议经销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制定本防窜货乱价协议,且共同信守
相关解释:销售区域 是指甲方确认的乙方可销售区域湖北省 市
窜 货 是指乙方跨越承销区域供货或销售甲方产品的行为
被 窜 货 是指乙方承销区域出现其他方经销非湖北省归属的甲方同类产品
乱 价 是指乙方违反甲方分公司产品价格体系进行销售的行为;或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在报刊、POP 等媒介上违反甲方产品价格体系发布价格信息的行为
窜货乱价的确认与证据的确定2
1 窜货的确认窜货的确认由甲方根据串号(即 ESN/MEID 号)的自注册信息核查确定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进出库扫描或记录,以便核查具体的窜货渠道
2 证据的确定 由甲方举证:一般以中国电信终端自注册系统中的乙方所提手机的自注册串码信息作为窜货的证据
3 乱价的确认乱价由甲方根据投诉或市场调研立案处理,主要证据包括不符合甲方价格体系的发货票、报价单、电视报刊、POP、零售发票或正规收据等
3.防窜货乱价保证金3
1 乙方在甲方的各项提货奖励款、调价补差款等作为防窜货、乱价保证金
2 若因乙方窜货、乱价,导致以上来源的防窜货保证金被扣取且额度不足,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货款中扣取相应金额来补足
4.权利和义务:4
首先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分公司价格政策执行,否则不受保护
乙方作为窜货乱价的受害方应立即收集证据
若收购窜货机作为证据,甲方协调窜货方在一定时间日内以 “收货价+ 20 元” 的单价收回窜货机(要求:收货价不能高于被窜货分公司规定零售价,产品完整),20 元作为乙方寄回窜货的费用
若窜货方拒绝收回,乙方所收窜货机经甲方确认并拍摄照片后就地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