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企业职工劳动协议 甲方: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 姓名: 住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_
使用提示:当事人可从下列类型中任选一种: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
期限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星期_)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
自_年_月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若乙方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为本合同实际起始时间,同时到期终止时间_
法规示要: 《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 第二条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