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一)劳动争议概述 1.劳动争议的概念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关于劳动权利、义务的争执。其概念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劳动争议是基于劳动关系发生的、有关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方面的冲突,它不包括由于观念、信仰、理论等分歧引起的争执。凡不是基于劳动关系而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如民事争议、劳务纠纷等。 (2)劳动争议是发生在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即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的争议。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是特定的,因此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行政部门之间等发生的争议不是劳动争议。 (3)当事人争议的标的必须是属于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不属于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之争也不是劳动争议,例如公司与职工之间因股息分配、集资入股等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 2.劳动争议的分类 劳动争议的分类如下: (1)依劳动争议标的的性质不同,划分为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劳动权利争议,是指关于运用法律规定和劳动标准性条件方面的矛盾。劳动利益争议,是指要求新的权利方面的争执。 (2)依争议的职工方人数多寡,划分为单个劳动争议与集体劳动争议。单个劳动争议,是指争议的职工方为 1~2 人,但在参加的程序上视同一人的争议。集体劳动争议,是指争议的职工方人数达到 3 人及 3 人以上的多人争议,多人争议应当推举代表参加争议处理活动。 (3)依争议的当事人不同,划分为个别劳动争议和团体劳动争议。个别劳动争议,是指一个(或一对)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团体劳动争议,是指一类劳动关系的双方团体之间发生的争议。 (4)以当事人的国籍不同,划分为国内劳动争议与涉外劳动争议。国内劳动争议,是指本国的用人单位与本国的职工方发生的争议。涉外劳动争议,是指当事人一方(用工方或者职工)为具有外国国籍的单位或者公民的争议。 3.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我国现阶段受理劳动争议的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下列争议: (1)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争议。 此外,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工人之间以及个体工商户与帮工、学徒之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