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职工劳动手册锦州嘉信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职工手册锦州嘉信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是经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锦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机构,专业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的公司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劳动合同法》,让职工了解录用以及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和终止,劳动酬劳、工作时间、劳动纪律、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特编制《职工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第二条 本手册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编写
第三条 本手册是职工工作法律规范、行为法律规范的指南,为职工必知,职工应自觉遵守
本手册适用于锦州嘉信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公司用工制度第一节 用工性质锦州嘉信劳务服务 公司根据用工单位不同岗位,设置技术业务岗、管理岗、后勤服务等岗位序列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派驻用工单位,实行劳务派遣制
第二节 录用和试用期第四条 根据公司劳务派遣需要,公司实行 a 式和 b 式两种派遣方式
a 式派遣:由锦州嘉信劳务服务公司向用工单位推举人员,用工单位面试同意后,与我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b 式派遣:由用工单位向嘉信公司推举人员,我公司同意后,与我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并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第五条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和新聘人员各执一份
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
第六条 新聘人员在试用期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二)经公司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三)患有精神病或严重传染性疾病;(四)吸毒、参加非法组织活动者;(五)提供虚假或隐瞒录用信息的;(六)受到(含试用期前)公安机关治安处罚;(七)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八)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就业者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