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工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地址: 户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二)无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用工之日年 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完成工作数量,并达到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休息休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法律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