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全行为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法律规范员工行为管理,有效遏制不安全行为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集团公司员工准入管理、岗位法律规范、行为观察、行为矫正、员工心理、生理状态管理及其他人员行为控制的有关要求。第三条关键名词术语解释(一)安全行为:是指按章操作、遵守劳动纪律,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行为。(二)不安全行为:是指可能导致超出人们能承受的后果或可能导致不良影响的行为。具体表现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即“三违”行为。1. 违章指挥: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者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违章指挥具体包括: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者未经培训上岗,使用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专门资质认证的人员;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作业;发现违章不制止等。2. 违章作业:是指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人安全守则、安全用电规程、交接班制度等以及安全生产通知、决定等作业行为。违章作业具体包括:不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和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擅自动用机械、电气设备或拆改挪用设施、设备;随意爬脚手架和高空支架等。3. 违反劳动纪律:是指工人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的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违反劳动纪律具体包括:不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承担的责任,不遵守考勤与休假纪律、生产与工作纪律、奖惩制度、其他纪律等。(三)不安全行为分类:分为 A、B、C 三类。1. A 类不安全行为:是指为特别严重不安全行为,即可能导致人员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不安全行为。2. B 类不安全行为:是指为严重不安全行为,即危害程度仅次于 A 类,可能导致人员受伤事故或其他较为严重后果的不安全行为。3. C 类不安全行为:是指为一般不安全行为,即其行为造成的情节和后果较轻的不安全行为。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安监部门是不安全行为控制的主控部门,负责不安全行为监督、检查、管理。第六条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对不安全行为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