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周转金管理制度一、业务周转金管理目的为了加强周转金管理,防止资金损失,有效控制资金占用,在保证各门店及部门日常经营需要的同时,最大限度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拟定业务周转金管理制度
二、业务周转金的定义业务周转金是指因工作原因而频繁发生现金支出业务的部门或个人,向企业借用一定数额的现金
三、业务周转金的范围1
业务周围金适用范围:浙江公司所有直营门店、财务部、生鲜采配中心
业务周转金适用岗位范围:门店收银员、营业款出纳、售后(或总台)、生鲜采配中心、公司财务出纳、门店财务出纳
业务周转金内容范围:具体可分为收银员周转金、兑换零钞周转金、节假日临时周转金、售后(或总台)退货及理赔周转金、财务出纳报销周转金、生鲜采配中心采购流动周转金
四、业务周转金定额标准1
1 收银员周转金:大卖场 500 元/人;综超、标超 300 元/人
根据门店客流量拟定,大卖场客流相对较大,故收银员周转金较高于综超及标超;1
2 兑换零钞周转金:同口径大卖场门店为本门店上年日均现金零售销售额的100%;同口径综超门店为本门店上年日均现金零售销售额的 150%;同口径标超门店为门店上年日均现金零售销售额的 200%;新开门店为估计现金日均零售销售额的 150%
同时符合上述门店的定额但上限不能超过 100 万元
针对年销售额超 2 亿的门店,考虑零钞兑换困难,结合门店实际情况,最高限额为原兑换零钞周转金的 150%,并经分管营运副总、分管财务副总审批后,报营运部、财务部备案;1
3 节假日临时周转金:年销售 5 亿以下增量比例为原有零钞周转金的 20%,年销售 5 亿以上增量比例为原有零钞周转金的 40%
对门店来说,节假日主要是指春节、中秋节、国庆节三大节日,这三大节日销售急剧增加,零钞的需求也相应增大,为了不影响门店的销售,可适当对门店的零钞备用金相应增加;1
4 售后(或总台)退货及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