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学生档案管理暂行制度中国农业大学学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学生档案管理水平,使学生档案管理更好地为人才培育服务,保障学生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学生档案是指学校在学生教育、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学生个人学习经历、思想品德、专业技能、身体状况、诚信状况等方面的历史记录。学生档案是用人单位全面了解和选拔使用人才的重要依据。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及讨论生(硕士、博士)的档案管理工作。第二章职责第四条 档案与校史馆设专人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一)负责接收、鉴别学生档案材料; (二)负责办理学生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三)提供个人档案中有相关记载的学生情况证明;(四)做好学生档案的安全、保密和保护工作; (五)办理其它有关事项。第五条 各学院、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一)教务处、讨论生院要及时向档案与校史馆提交新生数据库,以便对学生档案进行接收、核对和编号;(二)各学院及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要求做好新生档案、平常归档材料和毕业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特别要注意新生高中档案、高考材料、讨论生入学考试材料以及在校期间产生的学生成绩单、学位、学籍材料、校级以上奖惩材料、加入党团组织材料、体检表、学生出国等材料的收集和移交;各学院应指定负责人分管学生档案工作,并确定具体承担学生档案材料收集和移交工作的兼职档案员一名;(三)就业指导中心需及时向档案与校史馆提交学生就业去向数据库、派遣名单和就业通知书,以便及时转递学生档案。第三章归档范围和要求第六条 学生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高中阶段形成的档案材料: 1.高中毕业生登记表; 2.高中毕业会考成绩登记表;3.体育合格情况登记表;4.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5.校级及以上奖、惩材料;6.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7.高等学校考生志愿表;8.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9.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10.学生加入党、团组织材料等。(二)本科生阶段形成的档案材料1.学生登记表;2.学生学籍变动、转专业材料;3.校级及以上奖、惩材料;4.学生加入党、团组织材料:入团材料: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政审材料等;入党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1-2 份)及积极分子材料、政审材料、自传、预备党员考察表、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