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猕猴桃出智利出前冷处理操作 规程1
冷处理设施1
1 装运前冷处理只能在 GACC 和 SAG 批准的设施内进行
2 GACC 官员或授权人员确保出商使用的冷处理设施, 符合适当的标准,且具有能使果实达到和维持所需温度的制冷 设备
3 GACC 官员或授权人员应保留申请对出到智利的猕 猴桃进行冷藏处理的设施的注册登记信息和授权情况
这些记 录应包括下列项目:(a)设施的建设方案和位置,负责管理的所有者的联系方 式;(b)设施面积及其储存容量;(c)墙壁、天花板和地板的隔热类型;3)制冷压缩机及蒸发器/空气循环系统的品牌、样式、 类型和容量等;(e)设备细节和规格,如温度范围、持续除霜操作和内置 温度记录器
4 在猕猴桃出季节开始前,GACC 应提供已登记的冷处 理设施更新清单,并注明名称和地址
记录仪的类型GACC 官员或授权人员必须确保温度探针与温度记录仪满 足以下要求:(a)探针应在-3
0C 到+ 3
0T 之间,精确到±0
15C;(b)能够容纳所需的探针数;(c)能够记录并贮存处理过程的数据,直到该数据信息由GACC 官员或授权人员查验;(d)能够至少每小时记录所有探针一次,且达到对探针所 要求的精度;(e)能够打印输出识别每个探针、时间和温度并注明记录 仪和集装箱的识别号的结果
温度的校正校正必须用由 GACC 官员批准的标准温度计在碎冰和蒸馏 水混合物中进行
(a)读数超出 0°C±0
3C 的探针都必须更换;(b)处理完成后,GACC 官员或授权人员必须使用上述描 述的校正方法检查果温探针的精度
在 GACC 官员监管下安插温度探针4
1 上托盘的水果必须在 GACC 官员或授权人员的监管下 预冷,并装入冷处理室,可由出商自行预冷
2 至少用 2 个探针(分别在出风和回风)测量室温, 至少要安插以下 4 个探针测量鲜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