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职员工作考核评价方案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简便、准确、公正、公开地评价行政、总务、教辅人员的工作,使行政、总务、教辅工作能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在总结我校原有量化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借鉴兄弟学校经验,特制定本方案。一、基本原则(一)依据行政、教辅人员岗位职责要求,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全面考核行政、教辅人员的工作过程及效果。(二)考核每学期进行初评,每学年进行一次总评,考核结果以量化分数呈现。考核结果进入工作档案。并作为聘用、评优树优、职务职称晋升和各种奖惩的重要依据。(三)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考评领导小组牵头统一安排,考评组具体负责,有关处室协调实施。二、考核内容、组织与程序(一)工作常规(50 分)1、本职工作(25 分)(1)准确、及时、出色完成得 25 分。(2)虽已完成,但未按时得 15 分。(3)不能完成或出现严重差错不得分。注:此项各处室负责考核,学年末提交考评组认定。2、政治、业务学习(5 分)(1)有政治、业务学习笔记各得 2 分。(2)政治、业务学习笔记和要求上报的心得体会等,优秀的加 1 分,较差的减 1 分。(3)学校或上级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活动每缺一次扣 1 分。注:此项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考核,学年末提交考评组认定。3、出勤(8 分)(1)全勤得 8 分。此条由教务处负责考核。(2)每学期病事假累计从第三天起,每天扣 0.5 分(住院在社保局报销医疗费者不扣分,公假、法定的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婚假、产假、丧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扣分,超出的天数每天扣 0.5 分)。此条由教务处负责考核。(3)处室组内活动迟到、早退扣 0.5 分,无故缺勤扣 1.0 分,不按时参加本处室值班每次扣 1 分。此条由各处室负责考核。(4)不按时参加升旗或学校办公室值班,每次扣 1 分。此条由办公室负责考核。(5)不按时参加校值日,每次扣 1 分。此条由政教处负责考核。注:此项考核结果每学年末由教务处负责汇总。4、守岗(5 分)(1)坚守工作岗位得 5 分。(2)凡因迟到、早退、脱岗贻误工作者,每次扣 1 分,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者扣 5 分。注:此项由各处室负责考核,学年末提交考评组认定。5、临时性工作(7 分)(1 )服从安排且按时出色完成,每次得 1 — 7 分。(2)服从安排且基本完成,每次得 0.5—3.5 分。(3)不服从安排或出现严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