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法律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行驶秩序,保障广阔学生出行安全,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做好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内容(一)摸清校车学生底数
中心学校要组织力量深化学校、看护点,全面摸清各级各类学校和看护点学点数量、办学规模、办学资质、分布现状,详细调查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掌握乘坐校车、接送学生的底数
(二)严格准入审查机制
派出所、中心学校、交管站等有关部门,要对比相关技术标准,组织登记备案的校车到安检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对安全技术性能达不到校车标准或私自改装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禁止上路行驶;对于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禁止作为校车使用
(三)建立健全管理台账
派出所要仔细清查所有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逐一检查车辆注册登记、年度检验、申请校车使用许可、乘载学生、运行范围等情况,并逐一清查驾驶人驾驶资格审验记录、交通违法、违法记分和交通事故情况,建立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动态台账,定期更新补充,确保数据真实鲜活
(四)组织隐患排查整治
派出所、安监部门要会同交运部门,对所有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通行集中的道路,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摸清安全隐患底数
要把交通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作为重点,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的道路,特别是偏僻低等级道路,存在急弯陡坡、临水等危险路段以及缺少防撞护栏、防撞墙和减速带、提示警告标志标牌等安全设施的,作为需要率先整改的路段,制定整改方案,讨论治理计划,明确治理时限,按时完成治理
(五)加大检查查处力度
派出所要根据中小学校幼儿园上下学时间,调整充实一线警力,科学合理安排勤务
通过设置执勤点和护学岗,对接送学生车辆逐车检查,严肃查处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