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一、临床医师应仔细执行临床输血技术法律规范,严格掌握 临床输血适应证和禁忌证,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 对输血指征进行综合评估,制定输血治疗方案。二、申请医师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审核医师必须是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具体申请用血权限规定如下:(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 8 毫升(4u) 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 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二)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 8 毫升(4u)至 16 毫升(8u)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 方可畜血。( 三 ) 同 一 患 者 一 天 申 请 备 血 量 达 到 或 超 过 16 毫 升 (8u)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 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方可备血。 紧急用血事后必须履行补办报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