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井提升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章程一、上岗条件第 1 条 司机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过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能独立操作
第 2 条 有一定的机电基础知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 3 条 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提升信号系统和各种保护装置,能排除一般性故障
第 4 条 没有阻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二、安全章程规定第 5 条 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章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 6 条 每班前必须配有主、副司机,不得少于 2 人(不包括实习期内的司机)
实习司机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指定专人进行监护,方准进行操作
第 7 条 提升机司机应当遵守以下安全守则: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应进行 1 次空负荷试车(连续作业除外)和每班应进行的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表
2、禁止超负荷运转
3、非紧急情况,运转中不得使用急停按钮
4、司机不得擅自调整制动闸
5、司机不允许随意变更控制系统整定值和安全装置整定值
6、检测、修理后必须试车,并根据相关规定做过卷、松绳保护等项试验
7、操作高压电器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8、维修人员进入滚筒工作之前,应锁好制动闸并切断电源,司机做好监护工作
9、操作滚筒离合时,应当严格遵守离合的“分”、“合”操作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10、停车期间,司机离开操作位置是必须做到: (1)将安全阀手把移至施闸位置; (2)主令控制器手把置于中间“0”位; (3)切断控制回路电源; (4)取下控制器钥匙并挂警示牌
第 8 条 司机应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须严格根据信号执行
做到:1、不的无信号开车
2、当所有信号不清或有疑问时,应当立即用电话与井口信号工联系,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
3、接到信号因故未能执行时,应通知井口信号工,原信号作废,重发信号,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