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投诉管理办法为了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得到正确有效地贯彻执行,堵塞漏洞,法律规范运行,提高全员防控经营管理风险的意识,健全公司反舞弊举报投诉机制,鼓舞员工及相关方依法有序对公司内部的违规、违纪、违法、舞弊和有损公司利益、形象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促进公司健康、快速持续进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制订本办法
一、举报投诉方式1
举报人可以采纳电话、邮件、信函、当面举报等方式,举报和投诉公司内部的违规、舞弊和有损企业利益、形象的行为
举报投诉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告知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被举报投诉人的姓名、部门、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以便于调查核实取证
二、举报投诉处理公司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是反舞弊举报投诉的归管理部门,接受举报人的举报投诉及调查处理
对举报信函和提交的书面材料,要逐件拆阅登记,及时调查处理;2
接受举报人当面举报,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必要时可以录音;3
接受电话举报,必须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有条件的可以录音;4
经过初步核实,确有线索和资料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举报投诉保护与奖励向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公司内部的违规、舞弊和有损企业形象的行为的员工、部门受公司保护
对举报投诉人的姓名、部门、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
将受理的案件线索材料交给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的转办案件,检举材料要隐名转摘抄件
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投诉部门、被举报投诉人
接受举报投诉人举报投诉或向举报投诉人核查情况时,应当在做好保密工作、不暴露举报投诉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宣传报道和对举报投诉有功人员的奖励,除征得举报投诉人的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投诉人的任何信息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阻拦、压制举报投诉人的举报投诉和打击报复举报投诉人
对侵害举报投诉人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