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电梯故障看电梯安全管理电梯作为楼宇交通工具,已经成为在高层建筑里工作和生活的人们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作者通过在电梯检验过程当中发现的故障,对电梯维保的困境以及解决办法作了一些思考。2025 年 6 月 28 日,笔者对某小区的电梯进行检验,某台电梯的规格型号为 3300AP630VF100C08,出厂日期为 2025 年 11 月,产品编号为ZXXX7,额定载重量为 630kg,是一台 9 层 9 站的无机房曳引式客梯。检验过程当中发现,此电梯停靠在 9 层,正常呼梯时电梯不运转;利用附加检测、修理盒的紧急电动装置进行向下启动电梯,曳引电机刚启动制动器就立即闭合致使电梯无法正常启动;且在轿厢内放置 400kg 砝码后手动松闸(手动紧急操作在附加电源有电时方可操作),制动器无法打开致使电梯无法向下移动;且此电梯轿顶无安全窗、电梯曳引电机安装在井道顶端。故障原因分析统计调查发现,制造单位造成电梯事故占电梯事故的概率为16﹪,安装单位造成电梯事故的概率为 24﹪,维保单位造成电梯事故的概率为 60﹪。据此可以很明显的看出,维保单位作为电梯日常安全运转的重要保障环节,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笔者检查后发现附加电源损坏;底坑、厅门和轿门都没有故障点,维修人员无法正常到达轿顶排查轿顶和曳引机及其附件的故障点。然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维保人员通过轿厢的导轨进入轿顶,进入轿顶后发现制动器的微动开关损坏。经询问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发现,两家单位刚刚签订维保合同,维保单位对此厂家生产的该型号电梯不太熟悉,且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都没有附加检测、修理盒。分析后发现,造成此类电梯故障的原因有 6 点。第一个是制造单位生产的该类型无机房的电梯未设置安全窗,造成无法松闸时人不能通过正常安全的方法到达轿顶进行检查和维修,但必须要到达轿顶进行维修,这样容易造成人员的坠落事故;且制造单位未对该类型电梯配备永久性、固定的附加检测、修理盒,附加检测、修理盒也没有移交给使用单位,造成第三方对电梯进行维保时无法移动故障的电梯。第二个是维保环节恶性竞争。由于利益驱动,电梯使用者往往倾向于选用“质次价低”的维保单位(一般每年的电梯维保费用应为电梯销售价的 10﹪左右),形成“劣胜优汰”的恶性市场竞争,导致“质次价低”的维保公司充斥市场。一些使用单位由于受到利益的影响,一般会和第三方签定维保合同,不和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维保单位签定维保合同,且使用单位往往在选择维保单位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