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书 3 为了仔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更好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控制工伤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机构与领导责任 (一)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年产值在 50 万元以上或职工人数在 20 人以上的企业,要健全和充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年产值在 50 万元以下或职工人数在 20 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和兼职安全员;仔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一年至少要召开四次以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监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元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宣传教育与日常管理 (一)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 (二)加强职工安全教育,逐步实行全员安全培训。新入厂的职工必须有针对性地实施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全面持证上岗。 (三)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落实专人妥善保管。 三、制度建设和硬件要求 (一)安全条件: 1、车间、仓库、员工宿舍的设置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 2、车间、员工宿舍按法律规范设置安全出口,100 平方米以上工厂或职工超过 10 人作业的必须设置两个疏散通道; 3、按规定安装通风、通气、排毒设施; 4、电气设备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要求; 5、特种设备具有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安全使用证; 6、升降机、行车架等危险性作业场所及设施和员工宿舍设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7、电镀、加油站、危化品等行业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实行重点监控; 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有“三同时”审查; 9、高危行业必须实施安全评价认定。 (二)现场管理: 1、生产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员工尊章守则; 3、车间、仓库干净,物资堆放有序,危险物品管理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