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丽橙连锁酒店有限公司优惠券管理办法为了法律规范优惠券的管理,体现出优惠券的优惠价值,规避使用过程中的漏洞及隐患,方便各部门及门店的操作,特制订本办法。一. 优惠券的种类:A。代金券 B.特价券 C。贵宾体验券A.代金券,为现行使用的可做现金冲抵消费额的券种。B.特价券,为现行的标注有特别房价标准的券种。C. 贵宾体验券,为现行的可免费入住特定房型一个间.夜的券种。二. 优惠券的申购、制作、领用1.优惠券的申购、制作由公司市场部根据仓库库存及市场情况申购并设计制作。券制作到位后由公司市场部根据需要从财务统一领出,加盖财务章有效,各门店及需求部门向市场部进行领取,市场部做好领用的登记。2.优惠券设计制作由公司美工负责,制作券时几条规则必须明确:优惠券的使用截止时间、使用门店范围、重大节假日是否使用、是否限定房型、优惠券的解释权归属,每张券需要印制丽橙的微信微博二微码。3. 优惠券领取到门店后,由门店财务进行保管,使用时由店长进行领取,门店财务做好登记工作,登记明细上必须清楚领用日期、领用人、数量、编号等信息。三. 优惠券的使用对象1. 代金券只限于活动促销时使用,门店的销售活动需提前将方案报公司营运总监处,同意后根据活动中的需用情况进行领取并对活动对象发放。2。公司统一销售活动,由公司市场部对各门店进行分配后根据实际的销售活动方案进行发放。3。50 元以上代金券(含 50 元)只能冲抵门店门市价使用,50 元以下代金券可以冲抵协议价使用,不冲抵会员价及优惠价,特别情况需由店长同意并签字确认。4。特价券由门店及公司市场部视出租率及平均房价的情况,以增加实际营收为原则,对特定对象进行赠送,主要为新签订的协议单位,长期未到店消费的沉睡协议单位,有潜力成为消费客群的客户,促销及回馈活动的针对性群体,处理投诉及异业联盟时的赠送等。5。各单位人员在发放优惠券的时候,需对优惠券进行二次检查,确定公章及在有效期内,券面清楚,发放人自行做好发放的编号登记,有效期结束未使用完的优惠券返还财务进行核销。6。原则上不允许向已在住的客人推销优惠券,但是店长和销售人员可以视客人的历史消费的潜力进行相应的赠送。7。特价券使用时,对于非丽橙会员的客户,原则上要求先办理丽橙会员卡,成为丽橙会员后方可使用(是否考虑先充值 2,再从会员卡内划出)四.优惠券的回收处理1. 客人持优惠券到前台使用时,前台需要对优惠券进行检查,确定是否是有效优惠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