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籍顾问薪酬分配及考核制度一、薪酬分配原则会籍顾问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业绩薪酬组成,并结合绩效考核分数发放
绩效考核分为日常行为法律规范考核和销售业绩考核
日常行为法律规范考核满分为 1 分,考核分数决定基本薪酬的发放比例
此项考核由门店管理层根据会籍顾问的日常表现、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等综合方面进行考评;其中店长权重 40%,各部门主管权重 20%
销售业绩考核是根据销售业绩决定销售提成的比例
二、基本薪酬(一)试用期:月基本薪酬=6 元*(日常行为法律规范考核分数/1 )(二)正式期:月基本薪酬=1 0 元*(日常行为法律规范考核分数/1)三、业绩薪酬(一)试用期二个月,会籍顾问累计销售任务为 3 元,未完成销售任务者,月基本薪酬=4 元* (日常行为法律规范考核分数/1),销售提成比例 2%
(二)正式期,会籍顾问月基本销售任务为 350 元,未完成销售任务者,月基本薪酬=8 元*(日常行为法律规范考核分数/1)
(三)销售提成比例(以当月财务统计收入为准)0 元- 2 元 2%201 元- 4 元 4%401 元- 5 元 6%501 元以上 8%(四)售卡价格低于正常销售价格,按实际销售金额 8
5 折计入销售业绩;团购卡销售金额按(销售金额*执行折扣)计入销售业绩,如非一人独立完成,公司将给予合理业绩分配
(五)奖励机制1、团队荣誉奖:完成月度销售计划 1%以上(依据健身中心年度销售计划制定),提取实际销售金额的 0
3%作为奖励基金,由店长依据销售业绩及工作表现上报公司后,合理分配给会籍顾问
2、月度冠军奖:月度累计销售业绩第一名奖励 3 元
(完成月度销售计划 1%以上)3、季度冠军奖:季度累计销售业绩第一名奖励 10 元
(完成季度销售计划 1%以上)4、年度冠军奖:年度累计销售业绩第一名奖励 30 元
(完成年度销售计划 1%以上)5、试用期提前完成累计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