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负责人就《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5-11-16 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负责人日前就《办法》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您能否介绍一下《办法》出台的背景
答:商业养老保险是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国商业养老保险覆盖人群逐步扩大,业务规模迅速增长
2001 年以来年均增长速度为 15%,2025 年实现保费收入 626 亿元,已积累养老保险基金 2000 多亿元
截至目前,有 51 家寿险公司开展了养老保险业务,其中太平养老、平安养老、中国人寿养老、长江养老、泰康养老等 5 家专业公司先后开业,形成多种主体共同经营养老保险的局面
保险业已开发养老险品种百余种,业务种类包括个人养老年金、团体养老年金和企业年金等
养老保险的服务领域在不断扩展
保险业一直在积极参加探究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途径,截至 2025 年底,已在18 个省(市)的 53 个地(市、区)开展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主要是为政府提供精算和资产管理服务,为参保农民提供养老金给付和相关咨询服务,目前累计业务规模约为 30亿元,覆盖人群近 20 万人
当前,养老保险进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险工作,多次对养老保险的进展做出重要指示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这对商业养老保险的进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但总体而言,商业养老保险还处于进展的初级阶段,存在整体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外部经营环境还有待改善等问题
养老保险资金积累周期长,涉及面广,风险因素多,经营管理复杂,这些特点对养老保险的专业化和保险业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全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