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修合同(全包)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工程项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
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工程地址:3
居室规格: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工程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及价格》5
委托方式:精装修全包(包工包料)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7
----------------------------------- 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总天数:天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及价格》第三条:质量要求达到装修行业验收标准
第四条:材料供应(乙方按合同要求自行购买)
第五条:付款方式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给乙方预付 1%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50%;当工期进度过半时,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40%
剩余 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5 日内结算
(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2
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 1%支付给乙方
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1
假如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
假如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由乙方自行选择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