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非煤矿山安全攻坚行动方案为仔细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 作的要求,落实省市对三项攻坚行动的工作部署,强化我县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一)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 X 年同比持续双 下降,严格控制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 的发生。(二)在全县非煤矿山规模以上企业设立安全总监,专职负责本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三)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每个非煤矿山企业监管主体, 监督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和岗位安全生 产责任清单。(四)根据国务院安委办“一指南两意见”和我省“一方案两意 见”要求,在去年试点基础上培育一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示范企业”, 推动全县非煤矿山行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铺开。(五)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 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和“五个一批”工作 要求,倒逼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六)严格执行《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 (第一批、第二批,以下简称《禁止目录》)规定,生产运行的金属 非金属矿山全面完成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任务。(七)抓好全县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及地下矿山采空区的专项整 治工作。继续保持全县尾矿库无病库、危库、险库,运行尾矿库持证 率 1% 。二、整治内容(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负全面责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是为每位安全管理人员 制定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厘清责任和职责范围, 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表和责任人;二是在醒目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制进行公示;三是推行安全操作责任提示牌,明确岗位职责、主要风 险、管控方法和应急措施,做到提示到岗,预警到人;四是推动企业 主要负责人就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 生产条件、事故预防及职业病防治等方面对全体职工做出公开承诺。(县安监局牵头,县商工局、各镇政府配合实施)(二)坚决防止小规模低水平重复建设。引导非煤矿山规模化发 展,大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不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非煤矿 山、年开采规模小于 10 万吨的露天采石场、矿区范围之间最小距离 不足 3 米的露天采石场;坚决不批“头顶库”建设项目、加高扩 容建设项目和总坝高 1 米以上采纳上游式尾砂筑坝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