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作息、休假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职工作息及休假管理,根据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员工考勤管理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8: 时至 11: 30 时;下午 12: 30 时至 17: 时;每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公司另行通知
第三条出勤考核管理(一)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罚 30 元;(二)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4 小时以内按旷工半日处理,每人次扣罚 50 元;(三)无故上班时间少于四小时的,按旷工一日论,每人次扣罚 1 元;(四)工作时间睡觉、串岗,每人次扣罚 30 元,并罚部门主管领导 20 元;(五)班前喝酒每次罚 1 元,工作时间玩扑克、麻将、干私活等,每人次扣罚 50 元;(六)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罚 50 元,并给予一次通报批判;旷工一日者,扣罚 1 元,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二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一次记过处分;每月无故旷工达三日以上者(含三日),给予解聘处理;对连续矿工超过 15 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 30 天,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七)员工因公出差需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如特别情况未及时办理者,应委托他人于次日办理,否则按私事假处理;(八)抽查考勤时,不按规定考勤的或说不清缺勤原因的,每人次扣罚单位 50 元;(九)各部门一律设专人负责单位考勤工作,考勤员须每月 5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报人力资源部汇总
第四条员工打卡管理(一)凡在 XXX 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管理,本公司员工正常上、下班及加班均应打卡,延长工作时间加班者应待加班完毕后再予打卡;(二)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公事或私事外出者,应办理请假手续,并将请假单交门卫保管,出厂门时打卡后,门卫保安员方可放行;(三)员工上、下班必须本人亲自打卡
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者,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