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望各车间、各部门严格遵守,实时监督,并对各级领导提出以下要求:1、各级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
各级领导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常常对部属进行纪律教育,增强职工的纪律观念;有针对性地进行纪律整顿,解决本部门在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各级领导应当对下级实施纪律监察,并自觉接受上级的监察以及下级的监督
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当给予批判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当从重给予处分
3、各级领导必须根据《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给予批判或者给予处分
4、《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由管理部负责监督执行,各部门、车间要积极配合执行
5、办公行政人员(包含总经办、总工办、管理部、采购部、销售部、技术中心,各经理办公室)需全部打卡考勤,没有考勤卡的人员 到 公 司 办 理 考 勤 打 卡 手 续 车 间 没 有 录 入 考 勤 人 员 同 样 补 办 考 勤 录入手续
没有考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 50 元
2、员工应仔细履行请假制度,有事提前请假,因偶发事件迟到超过 15 分钟以上经办公室查明属实可准予补办请假,对有紧急事情处理者,经分管领导批准可予以 1 2 小时假期,月末累计考核
3、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 7:50 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后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 30 元
4、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20 元;5、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 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