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法律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各管理部门、综合部门及其他部门人员(合同制员工及处于试用期的员工)适用全部条款
三、请假程序:1、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人事部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
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审批权限:1、各管理部门人员和市场业务部门人员 3 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 3 天以上、7 天(含)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须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 7 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
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2、各管理部门、综合部门人员请假 3 天(含)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 3 天以上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须在休假前及时到行政财务部备案
五、请假类别1、病假员工请病假应持区级以上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
休病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 60%发放工资
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将予办理病退离职手续
如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则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事假员工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事假为无薪假(不享受工资、补贴及奖金);请假期间,按事假实际天数全额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年累计事假 30 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终奖待遇;员工连续请事假满 30 天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