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知识产权顾问聘用合同书 聘请单位(简称甲方): 应聘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因业务执行、管理和进展的需要,同意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知识产权顾问,乙方同意接受聘请,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签署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担任甲方知识产权顾问的任务是:为甲方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服务、管理或其他活动提供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服务,受甲方委托办理知识产权有关法律事务 ,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甲方生产、经营、服务和管理活动的进展
第二条:乙方接受聘请,担任甲方的知识产权顾问,为期 1 年,自 20______年月日起计算
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续有效,双方再行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三条:乙方作为知识产权顾问,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协助甲方审查、修改有关知识产权的合同和法律文书,防范法律风险; (二)参加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诉讼仲裁的知识产权类纠纷,出具律师函; (三)就甲方的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咨询; (四)指导培训甲方的从事知识产权相关事务的工作人员及专职法务人员,协助甲方的知识产权宣传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培训工作; (五)应甲方要求提供与甲方有关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信息和相关资料; (六)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或调解活动; (七)参加甲方重大知识产权项目的尽职调查、业务谈判、文本制订和签约见证活动; (八)办理甲方涉及商标注册、商标监测、商标异议、专利申请、专利无效、专利情报检索、版权登记及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项目申报、中国名牌、出口名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认定等非诉讼业务,办理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业务; (九)办理甲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架及建设(包括依照甲方企业特点制定完善商标、专利、商业秘密、域名、版权等管理制度),办理甲方知识产权战略的安排及提供相应项目的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