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董事长一、董事长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不渝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有关制度、规定。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公司的中长期进展规划。在召开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时,应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三、审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中,应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四、在设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时,应按国家和本公司的要求设立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第二条总经理一、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二、负责组织、督促和落实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三、确定公司中长期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安全生产进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公司总体进展战略规划,实现安全生产与公司进展的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进展。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五、审批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六、审批公司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明确费用投入的项目内容、额度、完成期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实行措施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所需资金、人员、物资投入的有效实施。七、负责确定公司其他领导的安全工作职责,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检查履行情况。八、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专项治理经费和专职负责人,按时完成整改。九、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定期不定期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宜或奖惩做出决定,并督促检查落实。十、安排制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并实施较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十一、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机制,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奖励力度;根据“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负责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结果的审查、处理。严肃查处每起责任事故,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十二、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定期或不定期地分别向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工作和安全管理信息。十三、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培训计划。第三条总工程师一、对公司范围内安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