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 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 XXXX(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资金,即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寄存中央银行款项、寄存同业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公司取得的资金收入必需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第四条 公司资金管理的大体原则是:集中管理、计划指导、分块经营、比例调控
集中管理是指公司对资金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计划指导是指公司根据董事会决定的经营目标及要求,统一编制年度和季度资金经营计划,指导经营业务开展;分块经营是指根据公司资金经营计划,各业务部门分块落实各项经营活动;比例调控是指依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资产欠债比例管理要求,有效控制资产欠债结构和资产质量
第五条 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由计划财务部负责综合协调和统一管理
计划财务部对资金的收支进行综合平衡、严格控制,确保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正常周转利用
第二章 资金计划管理 第六条 公司计划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目标要求,依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资产欠债比例管理有关规定,编制年度资金经营计划,并组织各业务部门实施
第七条 根据公司年度资金经营计划,依照公司业务进展需要和趋势,计划财务部每季度编制季度资金经营计划,同时每日编制资金头寸表和同业寄存明细表,合理配置调度资金,保证公司资金的良好循环
第八条 计划财务部每季度根据公司业务活动进行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分析、资产欠债比例管理分析等,及时将公司资金运行情况和资金分析预测上报总领导
第九条 计划财务部依照公司年度资金经营计划,每季度根据各成员单位及公司各部门的资金需求,编制和下达公司资金计划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必需在每一个月初 5 日前向计划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