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信息保密制度第 1 章总则第 1 条目的为法律规范采购专员在采购活动中的行为,维护公司的商业利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采购相关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第 3 条职责分工1.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信息保密的管理工作,制定采购信息保密信息,并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2.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保密教育和涉密员工的保密管理,以及相关方面的保密工作指导。3. 采购部及相关部门人员执行信息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第 2 章采购信息密级分级第 4 条信息密级规定公司的采购信息,根据保密程度和重要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绝密信息、机密信息、秘密信息和内部公开信息四类。第 5 条绝密信息1. 绝密信息是指极为重要的公司核心商业秘密,如被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到特别严重的损失,包括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定标文件、合同协议信息、采购数据、公司技术标准等信息。2. 绝密信息的阅知范围。只有得到涉密信息部门或项目主管书面许可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内部加密传递,且传递范围仅限于需求部门主管或项目的负责人,由部门主管或项目负责人根据业务需要进行分割、整理后传达给本部门的员工。3. 审批形式。许可须采纳邮件回复、签字审批等有文字记载的书面方式进行,未经批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未经批准擅自将此级别信息对外发布的,按泄密处理,责任人和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4. 承担责任。需求部门主管或项目负责人对接收到的资料信息的安全性和合理使用负责。因本人或本部门人员原因造成资料外泄的,由部门主管首先负管理责任,同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第 6 条机密信息1. 机密信息是指重要的公司秘密,如被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严重损失,主要包括项目采购计划、采购专项业务会议纪要、采购工作计划与总结、公司采购月报、采购合同台账、招标文件、供应商信息等对公司经营有重大商业价值的信息。2. 机密信息阅知范围。各个部门因工作关系,经部门经理审批后可了解相关信息,但严禁复制拷贝,需要复制拷贝前须经总经理批准。此级别信息经审批后可以在具有相关业务联系的经理层传递,不得发布给与业务无关的经理和普通员工,更不得对外泄露。第 7 条秘密信息1. 秘密信息是指公司一般商业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失。主要包括日常的部门内部讨论、论证结论、日常采购工作信息等。2. 秘密信息阅知范围。此级别信息由部门经理决定发布范围,可以在具有相关业务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