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体艺科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动素养教育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进展的教育理念,实行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艺术和科技工作,促进学生全面进展。 二、主要工作 1、深化对体育、美术、科技教育工作的认识。体育、艺术、科技教育是学校教育质量建设的组成部分,是全面贯彻落实素养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进展的重要突破口。抓好学校体育、艺术、科技工作,在强身健体、陶冶情操、壮美人生,培育学生团结、合作、坚强、友爱精神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有利于学生良好品德的养成、智力的发育、审美素养的形成。各校要把体育、艺术、科技工作与学校质量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 2、法律规范对体育、美术、科技教学工作的管理。各学校要仔细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体育、艺术课,任何学校不得削减、挤占体育、艺术课,要确实保障学生体育锻炼和美育教育的时间,确实保障学生体育锻炼和美育教育的权利。每学期要安排专门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科技活动。 3、扎实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广泛开展学校群体性健身运动。各学校要仔细执行《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体育锻炼的通知》文件精神,扎实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根据季节变化和各校实际,合理调整作息时间,组织学生开展早操、大课间操和课外文体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要以“阳光体育运动”为契机,在师生中广泛开展群体性健身运动,丰富师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可以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学生篮球队、田径队等,通过活动推动“阳光体育运动”的深化开展。 4、大力开展体育、艺术、科技活动,强化体育、艺术特长培训工作。各校要面对全体学生仔细抓好体育、艺术、科技教学工作,把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全校性的运动会、艺术周、科技节活动作为一项制度严格执行。要坚持把人人参加,个个争先的体艺科技活动与学校日常教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提高学生的参加率,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各校结合实际选择体育、艺术、科技项目,组建课外兴趣小组或校级代表队,在各项活动中深化挖掘体育、艺术、科技特色人才,积极与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紧密联系,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课余体艺科技培训工作,培育优秀体艺科技后备人才,推动学校体育、艺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