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现状及对策的思考随着我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扩大,工业、铁路、交通、水利和电力等一大批重点工程陆续开工建设。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建设工程项目 12165 个,比去年同期增加 2134 个,同比增长 21.3%,其中新开工项目个数 8890 个,比去年同期增加 1689 个,同比增长23.5%,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 2432.41 亿元,同比增长 14.5%。为改善我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进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去年,我省境内在建的宜万铁路相继发生了“8·5”野三关隧道重大透水和“11·20”特大岩石坍塌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了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今年 1-9 月,全省共发生建筑事故 78 起,死亡 106 人,两项指标均高居工矿企业类第二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形势严峻。我们必须站在时代进展的新高度,深化分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过程当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切实提高建设工程管理的本质安全度,用科学进展观指导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成为现实而迫切的需要。 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及现状 近几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在实践中,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经验,在实践中乐于探究,努力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手段、方法,形成了一整套科学的制度体系、组织体系、责任体系、装备体系、应急体系和文化体系,从本质上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水准。但由于建设工程涉及行业领域广泛,具备点多、线长、面广、临时性强、流动性大等特点,存在的诸多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个是缺乏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主体责任不够明确。少数建设项目的业主方不能仔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不能正确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忽视安全管理。个别建设方毫无法制观念,不能正确处理地质勘查与施工进度、工期与安全和设计、施工、监理相互关系。对建设工程涉及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其他如设备租赁、拆装、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乏具体明确规定,导致对施工过程当中的安全生产问题相互推诿,不能及时解决,埋下安全事故隐患,甚至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 第二个是管理方式粗放,施工现场混乱。部分施工企业不合理低价中标,不依法履行建设程序,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挂靠等现象依旧比较普遍。更有甚者,采纳“一脚踢”承包方式,只抽取利润,不对项目实施有效监管,随意压缩项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