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管线工程验线与规划核实管理的意见郑政文〔2025〕79 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城市地下管线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数字 郑州”基本信息资源之一
为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 实现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的动态更新,保证地下管线数据 库的准确完整,现就进一步加强地下管线工程验线与规划核 实管理等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仔细贯彻执行
一、地下管线工程的验线与规划核实由依法做出行政许 可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二、地下管线工程的验线与规划核实分放线、验线、规 划核实和测绘成果入库等环节,分别按以下程序办理:(一)放线: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 单位依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管线工程验线与规 划核实责任告知书》、依法审定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附件、附图实施放线定位测量
市政管线工程经放线核实, 符合规划条件和许可内容的,方可施工
二)验线: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在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持 放线测量报告等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验线
城乡规划主 管部门应委托测绘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实施跟踪测量
城乡规 划主管部门应及时验核放线测量报告、验线测量报告、实际 敷设路径是否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可继 续施工;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在改正后重新申请验 线
(三)规划核实: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 后、投入使用前持竣工测量报告等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申请规划核实
经验核竣工测量报告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及附件、附图相一致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 不一致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在改正后重新申请规划核实
(四)测绘成果入库:地下管线工程经竣工规划核实后,城 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对工程竣工测量报告等材料核实后存档, 同时将竣工测量成果及时更新到地下管线数据库和信息管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