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一直是人们所关注的,尤其在人流密集的地方,那么,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仔细履行工作任务,切实抓好消防器材的完好和维护保养工作。二、加强对市场经营户和全体管理人员的日常化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使经营者和管理者熟悉消防设施,掌握消防基础技能。三、加强市场安全用电管理,严禁违规用火、用电,凡因管理不严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具体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四、加强对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周围的秩序管理,严禁在上述地段堆物、停车,确保通道畅通。五、为及时发现险情,值班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值班巡逻,对各种设施进行常常性的隐患检查(不得少于每周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六、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仔细组织员工和广阔经营户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进一步提高广阔经营户“四个能力”。七、管理人员必须仔细负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发生火灾积极组织参加扑救,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清除,对于安全生产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九、积极主动配合消防安全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有效消除市场消防安全隐患。十、管理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自觉培育良好的责任心,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一切的责任感。相关阅读: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集贸市场,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市场登记的下列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一)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 100 个以上的室内市场;(二)占地面积 1000 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 200 个以上的室外市场;(三)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市场。其他集贸市场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第三条 集贸市场严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第四条 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主办单位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实施监督。第二章 消防组织第五条 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应当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多家合办的应当成立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机构,统一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