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近年来,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断推动,我县空气质量 持续改善,但冬季采暖期间大气质量改善不明显,重污染天气仍 时有发生,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
参考往年的气象条件,冬 季冷空气活动偏弱、大气扩散能力较差,气象条件不利于大气污 染物扩散和沉降,重污染天气发生的几率增大,冬季大气形势异 常严峻
为贯彻落实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会议精神, 切实做好我县冬季和今冬明春采暖季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 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以颗粒物整治为重点,举全县之力,开展扬 尘整治、燃煤锅炉整治、机动车污染整治、餐饮油烟整治、燃放 烟花爆竹整治和“散乱污”企业整治等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市政 府大气环境质量考核约束性指标,即 X 年 X 县中心城区优良天数 不少于 315 天,细颗粒物PM2
5 浓度年均值不高于 37 微克/立方 米,可吸入颗粒物 PMX 年均值不高于 66 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 数明显减少
二、攻坚任务(一)以锅炉拆改为重点,切实强化燃煤管控
扎实开展燃煤锅炉拆改
对燃煤锅炉和茶水炉、经营性小 煤炉等燃煤设施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并逐一登记,建立管理清 单和台账,扩大淘汰范围
12 月 30 日前基本拆除城市建成区 10 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
做到锅炉移位,拆除烟囱或物理割断 烟道,不具备复产条件
对于拆除的锅炉,要建立台账,留存资 料,做到可核查、可追溯
(县环保局牵头)2
开展煤炭质量专项检查
对全县煤炭生产和经销企业等用 煤大户煤质实行全覆盖检查,对 20 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及建 材、砖瓦窑、供热等用煤单位实行重点抽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 布,倒逼全县煤炭经销企业和用煤大户煤质达标
(县市场监管局 牵头)3
严控劣质煤和散煤销售
严厉打击劣质散煤销售,依法取 缔劣质散煤销售网点
加强售煤网点监管,畅通举报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