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法律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的程序与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由行政中心负责制定、修改,公司分管副总裁/总裁批准实施
第二章内容第四条员工接受公司工作安排,离开公司所在城市外出公务为出差
第五条出差应坚持经济节俭原则,严格执行公司差旅管理制度
第六条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出差时间期限由派遣人事先予以确定,出差 3 日(含3 日)以内,由部门主管审核,部门负责人复核,分管副总裁/总裁批准;3 — 10 日(含 10 日)由公司总裁审核批准;出差时间 10 日以上报备董事会
第七条各部门总监以上级别员工出差 1 — 7 日以上由公司总裁审核批准;出差时间 7 天以上报备董事会
第八条出差每地原则上最多 3 天,公司出发至第一个目的地和从最后一个目的地回公司的路程时间不计入内
出差途中因病或无法抗拒的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期限,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第九条未经事先申请审批的差旅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第十条 各部门总监/副总经理以上级别员工出差 1 — 7 日分管副总裁/总裁审核批准;出差时间在一周以上报备董事会
第十一条出差期限在 2 天以上者,可凭审批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在财务中心借支估计费用相当的差旅费
第十二条《出差申请表》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供考勤统计和应急联系备用
第十三条差旅费用标准:地区费用职位交通
工具住宿费(元/日)餐费(元/日)杂费(含通讯费)招待费交通补贴合计(元/日)大 陆地 区以内副总裁/总裁以上软卧飞机8-122实报实销实报实销实报实销12-14总经理硬卧飞机5-8150实报实销实报实销实报实销1150-1450副总经理硬卧飞机250-51申请费用申请费用实报实销650-850部门经理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