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年度重点项目和惠民实事谋划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持续加强重点项目建设,保障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促进设 立高速公路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的紧急通知为切实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 生安全和生猪产业安全,根据《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跨 省调运生猪及其产品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X 政办发明电〔X〕X 号)要求,现就设立X 县高速公路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有关事项 制定方案如下:一、检查站设立在 X 高速公路(G22)X 界入 X X 收费站设立非洲猪瘟防控临 时检查站,实行合署办公。由县畜牧局抽调 3 名官方兽医,县交通局 抽调 3 名运政人员,县公安局抽调 3 名交通警察组成联合执法队伍, 开展联合执法。临时检查站实行每日 3 班制运转,24 小时值守,做 好相关车辆查验工作,即日起全面启动。二、工作内容(一)监管对象。对进入我省高速公路运输生猪及其产品(包括鲜、冻猪肉和鲜, 冻猪副产品)的车辆进行检查,防止运输疫情省份(含疫情省份及相 邻省份)生猪的车辆,运输非疫情省份生猪但途经疫情省份的车辆、运输不符合农业农村部调运规定的生猪产品的车辆进入我省境内。(二)查验内容。对运输生猪车辆,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 A);对运 输鲜、冻生猪产品的车辆,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 A)。(三)责任分工。县畜牧局负责在非洲猪瘟防控临时公路检查站开展查验工作;县 交通运输局配合做好生猪及其产品的查验工作;县公安局配合引导运 输车辆接受监督检查,做好逃逸、闯关、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的处置 工作。三、处理方式(一)对违规运输生猪车辆的处理。对运输生猪的车辆未附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合格证明载明启运 地为疫情省份及相邻省份的,禁止该车辆移动,由公安交警将其滞留, 滞留时应避开阻碍交通秩序,确保车辆正常通行,官方兽医对违规运 输的生猪进行依法处置。对运输生猪的车辆所附检疫合格证明载明启 运地为除疫情省份及相邻省份之外其他省份的,由官方兽医询问运输 车辆是否途经疫情省份,未途经疫情省的予以通行;途经疫情省份的, 由公安交警人员将其滞留,滞留时应避开阻碍交通秩序,确保车辆正 常通行,官方兽医对违规运输的生猪进行依法处置。(二)对违规运输生猪产品车辆的处理。运输生猪产品的车辆所附检疫合格证明载明启运地为农业农村 部规定禁止调运区城的,由公安交警将其滞留,滞留时应避开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