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机房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提高各项目制冷机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制冷机设备安全运转,特制订本管理条例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各项目氨机房的安全操作与管理第三条 职责和权限:负责制冷机房的管理工作,对制冷机房业务进行指导、监督,组织开展制冷机房设备的维护保养第二章 人力资源要求第四条 制冷设备和制冷剂具备高压、易爆、含毒的特性,操作工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第五条 企业必须按有关规定配备受过专门教育和培训,具备冷藏、加工、制冷、电器、卫检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和组织能力的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第六条 冷库的压缩机房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方能上岗作业
第三章 设备管理第七条 冷库中的制冷设备和制冷剂具备高度危险特性,冷库工作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每年要进行 1 次重点安全检查,查制度,查各种设备的技术情况,查劳保用品和安全设施的配置情况
第八条 要加强冷库制冷设备和其它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完好率,确保安全有序生产
冷库的机房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生产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和班组定额管理制度等各项标准
依据设备的特性和实际操作经验,制定本厂切合实际的技术规程,报主管部门备查,并严格执行
第九条 冷库所用的仪器、仪表、衡器、量具等都必须经过法定计量部门的鉴定,同时要根据相关规定定期复查,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
第四章 设备操作第十条 操作人员要做到“四要”、“四勤”、“四及时”:(一)“四要”是:要确保安全运转;要保证库房温度;要尽量降低冷凝压力(表压力最高不超过 1.5MPa);要充分发挥制冷设备的制冷效率,努力降低水、电、油、制冷剂的消耗
(二)“四勤”是:勤看仪表;勤查机器温度;勤听机器运转有无杂音;勤了解进出货情况
(三)“四及时”是:及时放油;及时除霜;及时放空气;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