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剂室标准文件的颁布与回收管理规程文件名称标准文件的颁布与回收管理规程文件编号原文件号修订日期年 月 日颁发部门保管人页数共页分发部门制定人年 月 日审核人年 月 日批准人年 月 日生效日期年 月 日目的:质量标准、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稳定性考察、确认、验证、变更等 重要文件应长期保存,建立标准文件的复制、发放、回收、归档、销 毁等一系列管理标准程序,所有文件均应受控,保证文件实施过程准 确无误
范围:技术标准文件,管理标准文件及状态标识、岗位责任制
职责:颁布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实施部门的负责人 管理人员、实施者
1 文件准确无误1
2 使用最新版文件1
3 批准使用的文件是一切“行为”的准则2
文件的复制2
1 复制的基本要求(1) 文件复制不允许手抄写
(2)经质量管理组织批准后,文件复制可以复印或电脑复制,双人核对无误 后方可使用
复制件必须清楚,易识读
(3) 每次复制的文件必须在右上角标记印数编码,便于管理和回收
(4) 每批复制文件应特别注意按编码管理以示区别,防止混淆和差错
2 文件的复制程序(1) 技术标准文件,经质量管理组织批准后,指定专人负责复制
(2) 管理标准文件由各制定部门在文件批准后交指定专人统一负责复制、颁发
(3) 除批配制记录以外的各项记录、台帐、状态标识、凭证,一律由实施部 门申报批准后交指定专人复制
印制的各种记录、状态标识、凭证等需 经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颁发、使用
(4) 岗位责任制经质量管理组织批准后,由指定专人复制,按实际岗位需要 分发
文件的颁发与回收3
1 标准文件复制经核对无误,自规定的生效日期起生效颁发
2 标准文件如需特别保存的应在文件扉页上标注
3 每次颁发文件给部门及收阅人时,收发双方须在“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上签字,并注明:文件名称、编号及份数编码收件部门及收件人收件日